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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周岐原

從青峰到泰勒絲:好歌到底算誰的?

已更新:2020年4月16日



我們知道你是如此忙碌,所以我們也製作了網路廣播,希望你無論任何時候想了解這個題目,只要花一點時間收聽,就能掌握我們為你用最有趣的角度、拆解國際新聞。讓我們一起來認識財經趨勢吧!

讓你發光發熱的那個人,很可能也在你背上插一刀。包括香港小天后鄧紫棋,美國紅星泰勒絲(Taylor Swift)到台灣的吳青峰(以下簡稱青峰),短短一年內,全球娛樂圈就上演三起類似的版權爭議事件,而且當事人全都是一線大牌!

在美國,泰勒絲歌曲堪稱人人朗朗上口;講起台灣新生代音樂人,創作出「怪美的」、「小情歌」等作品的蘇打綠主唱青峰,全神貫注演唱的模樣,也是眾多歌迷的喜愛對象;當兩人與前東家結束合作,又因為先前創作的著作權引發爭議,在粉絲眼裡自然極其荒謬,畢竟少了泰勒絲和青峰,又何來這些歌曲?他們當然是這些歌的「擁有者」。然而,法律認定著作權可沒有這麼直觀。(延伸閱讀:從蘇打綠吳青峰案談契約延展及專屬授權

為什麼創作者寫的歌,後來自己不能唱?在法律上,著作權法保護對象其實不單限制創作者本人,因此歌手碰到類似事件時,無不氣得跳腳。

 

泰勒絲揮別嚴苛合約 為何反沒歌唱?

先談泰勒絲。2019年6月,泰勒絲公開發文,指控前東家-大機器唱片(Big Machine,以下簡稱大機器)禁止她公開演唱前六張專輯中任何一首歌。

誰知道,如今她卻被前東家下禁令,一首歌都不能再唱,泰勒絲當然不能接受,發文痛斥大機器竟然豪奪她過去心血,連演唱自己創作權利都失去!

泰勒絲推文一出,立刻引發眾怒,美國社群網絡上的鄉民群起圍攻大機器不在話下,明星好友海爾希(Halsey)、凱蒂佩芮(Katy Perry)等紛紛發文響應;泰勒絲支持者在推特上發起的「#WeStandWithTaylor」聲援運動,不到幾個小時,就衝上全球熱搜關鍵字第一名。

整起事件爆發,原因就在泰勒絲所簽下的合約。2006年,大機器執行長史考特(Scott Borchetta)在咖啡廳遇見駐唱的泰勒絲,將沒沒無名的她培養出道,後來更平均兩年出一張專輯;當時雙方議定,泰勒絲將發行6張專輯、1張精選輯,且音樂版權皆歸大機器所有。期間,泰勒絲發表80多首作品,其中包括「Blank Space」、「Reputation」到「Shake It Off」等多首膾炙人口的名曲,不僅讓專輯大賣逾5千萬張,替公司賺進1.2億美元(約36億新台幣),更為泰勒絲自己累積至少3.6億美元身價,榮登當代最火紅女歌手。

你發現了嗎?一人就占大機器營收80%的泰勒絲,是公司最重要(甚至幾乎是唯一)的金雞母,但這6張專輯版權並不是自己擁有,而是握在公司手中。

為什麼泰勒絲會「傻傻的」、竟讓寶貴心血的版權全盤落入公司手中?

不難想像,簽約時年僅16歲的泰勒絲,被星探發掘光是開心就來不及了,合約內容究竟有哪些不利之處,或許並未深究。更有可能的是,若拒絕這個邀請,她又該等到何年何月才有機會登台?就此來看,泰勒絲簽下看似「過於嚴苛」的合約,應該情有可原。

等到這分長達12年的合約終於到期,泰勒絲已經從走唱歌手晉升成當代音樂天后,面對大機器開出「以一張新專輯,換一張舊專輯版權」這種近乎壓榨的條件,泰勒絲當然不願續約,投向完全讓她握有音樂版權的聯眾唱片(Republic Records)。不過依照原合約,過去6張專輯的音樂版權仍在大機器手上,她一離開,就等於與過去的創作道別。

以法律條文解讀,當年雙方合意簽下合約,因此整起事件爭議空間不大;令泰勒絲最為憤恨的是,史考特後來把大唱片股權賣給布朗(Scooter Braun)旗下的伊瑟卡控股(Ithaca Holdings),此人雖是亞莉安娜(Ariana Grande)和小賈絲汀(Justin Bieber)兩位大牌的經紀人,卻與泰勒絲十分不對盤,泰勒絲因而覺得自己被前東家變相羞辱、把所有心血拱手讓給仇家。不過,因為著作財產權早非泰勒絲所有,她除了發文公開求助,請粉絲替她打抱不平,似乎也無能為力。

 

私募基金巨頭插一腳 版權爭議摻政治味

更複雜的是,世界首屈一指的私募基金凱雷集團(Carlyle Group)也是伊瑟卡控股的股東,當政治立場傾向民主黨的泰勒絲,發表這份聲淚俱下的宣言,立場鮮明、傾向左派的麻州聯邦參議員華倫(Elizabeth Ann Warren),以及紐約州聯邦眾議員科爾特斯(Alexandria Ocasio-Cortez),紛紛跳出來痛斥凱雷集團「貪得無饜」,令整起事件瀰漫更濃烈的政治味。

曾吃下東森媒體科技、又有意併購日月光的私募基金巨頭凱雷(Carlyle),竟也捲入泰勒絲的著作權爭議中。右一為凱雷聯席CEO李揆晟(Kewsong Lee)(圖片來源:Instagram)

問題是,私募基金向來專做大買賣,怎會突然看上美國樂壇、還堅持分一杯羹?原來,自從Spotify、APPLE紛紛開立自家串流服務,歌手的創作從此變得像「店面」,而串流平台和唱片公司就像「包租公」,樂得翹腳坐等收租,這種能夠穩定拿到現金流的生意,自然是私募基金最肥美的標的。

如Spotify數據顯示,用戶在該平台每次點播約可換算成0.006美元至0.0084美元(0.18至0.25新台幣),數字看似不多,但死忠歌迷重複播放,帶來非常可觀的長尾效應:例如泰勒絲一首歌,在Spotify上動輒被播放逾1億次,等於平台與唱片公司便可守株待兔、笑納2,500萬新台幣!

只是市場看似蓬勃,收入結構卻是嚴重失衡:2018年花旗發表的研究就估計,每年430億美元的串流音樂市場,創作者其實僅拿到手12%,而且這些收入主要是來自現場演出的貢獻!

當串流音樂平台一一跑馬圈地、原本樂壇的分潤慣例與商業模式就被徹底顛覆了,創作者與前東家約滿後立即反目,背後緣由便不難理解,畢竟長期來說,串流平台只要能鞏固用戶,一次取得著作權後,能夠收割的商機實在無限。

 

知名創作人青峰 也深陷著作權爭議

將焦點轉回台灣。2月23日剛結束個人演唱會的青峰,在演唱會尾聲給了現場粉絲一個大驚喜:休團三年的蘇打綠竟在台上合體、宣布復團!沒想到歡樂時間如此短暫,因為青峰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著作權爭議遲遲無法和解,月初兩人分別被地檢署傳喚後,演唱會隔天,青峰就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。

吳青峰同泰勒絲,堅稱自己擁有過去所有創作的著作權,要唱自己的歌絕對沒問題。他也的確在演唱會上大唱蘇打綠時期歌曲,以示不向林暐哲低頭的決心。不過,林暐哲則表示,吳青峰過去專輯歌曲都已經「專屬授權」給他,也就是說,除了被授權者之外,即使是創作者本人,也不能在授權期間之內使用這些作品,他不能再唱過去高達270首歌的創作。

因著作權爭議遭到檢方起訴後,青峰在個人微博上發文闡明心情(圖片來源:吳青峰微博)

外人不禁懷疑:這場官司青峰會打輸嗎?之後再也聽不到他本人唱蘇打綠的舊歌了嗎?

青峰認為,他與林暐哲合約早就於2018年年底到期,歌曲授權也理當結束。然而,經檢察官偵查,青峰與林暐哲所簽訂的契約內容約定,若其中一方要中止契約,必須於每年年底合約屆滿前3個月提出申請,也就是說,青峰要於9月30日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林暐哲,否則該契約將自動延續一年。雖然青峰的確提出解約,但他是在2018年10月26日才要求,顯然超過了雙方約定期限。

專長著作財產權的陳宇安律師透露,本案攻防重點應該是:「這個合作契約的效力是否依舊存在」。如果青峰能提出證據、證明這個契約在2019年之前雙方就合意終止,即使他遭到檢察官起訴,最後青峰獲判無罪機會還是非常大。

 

利益當頭 恩師與歌手難免反目成仇

史考特在咖啡廳慧眼相中駐唱的泰勒絲,美國創作天后才有嶄露頭角的機會;林暐哲在海洋音樂祭發現蘇打綠,青峰的創作奇才才被世人看見。沒想到,著作權之爭引爆,讓恩師、貴人與歌手一夕反目,上法庭、抹黑、發動粉絲互相攻擊等手段連番上演,究竟利益多龐大,才能讓曾經合作無間的兩人變成仇人?

創作者往往全心投入自己作品,把那些創作視為畢生心血,因而可能以為,著作財產權肯定是自己囊中物;但另一邊,他們的經紀人與唱片公司,卻同樣把這些創作看成商品,而且唱片公司往往把這盤生意看得更認真,他們早已透過合約取得著作財產權。所以當爭議爆發,輿論指責創作者忘恩負義,也有些人大罵經紀人或唱片公司「壓榨」藝人,誰對誰錯、著作權究竟保護了誰?只要創作產業仍存在,這個答案永遠無法得知,而著作權之爭天天都在上演。

本文法律觀點獲授權轉載自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 (本文原刊載風傳媒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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