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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家相片周岐原

羅馬人如何從嚴肅小平頭,變成打赤膊醉鬼?[書摘]

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!

共和時期

  早期的羅馬是很嚴肅、沒有醉鬼的地方。在共和國的鼎盛期(西元前兩百年左右),大家鬍子理得乾乾淨淨,剃著軍人小平頭,很愛喝水,因此建立了壯觀的引水道,確保永恆城市隨時都有水。他們也喝葡萄酒,但喝得不多。羅馬人有自己的酒神,叫做利伯(Liber,意為自由者),不過不太重要。他是穀神瑟雷斯(Ceres)之子,似乎和自由言論有關聯。早起羅馬人會對酒醉者扳起臉孔,表達不悅。酒醉令人聯想到蓄長髮、留鬍子、奢侈的希臘人,也是羅馬人急於劃清界線的對象。

女人喝的酒甚至比男人還少。西元一世紀有本史書《值得紀念之事蹟》(Memorable Deeds),就記錄一則有教化意義的故事:

伊格納修斯・梅特魯斯(Egnatius Metellus)拿短棒打死妻子,因為她喝了點酒。不僅沒有人控告他犯罪,甚至沒有人責怪他。眾人咸認此為最佳範例,展現違反不醉之法的適當懲罰。的確,任何女子不節制用酒,會關上所有美德之門,並開啟邪惡之門。

據說羅慕路斯[1]規定,任何女性若飲酒被逮,應處以死刑,這樣看來,伊格納修斯只是走捷徑而已。婦女都要親吻親人,這樣親戚才能聞得出她們是否喝酒。早期羅馬人對這事情的態度,可用一句諺語總結:「夜晚、婦女與酒,乃三大壞事。」這些事情都能解釋西元前一八六年的特殊事件。

一名希臘人(想必有大鬍子)把戴歐尼修斯的崇拜儀式(現在他改名為巴克斯[Bacchus])引進義大利,還把巴克斯的奧祕透露給一群婦女,於是她們成為祕密儀式的崇高女祭司,這新的祕密儀式中,參加者清一色為女性,一起唱歌、跳舞、喝酒。她們是巴克斯的女祭司(Bacchae),其實就是邁那得斯。

這啟人疑竇的儀式實在太巧了,每個元素都是羅馬人不信任的:夜晚、婦女、酒、蓄鬍的希臘人合而為一。羅馬當局當然相信有事情在進行,且確實有此可能。無論如何,雖然這神祕儀式起初嚴格限制女性參加,但根據古羅馬歷史學家李維[2]說,「這是所有劣行的根源。」女祭司開始邀請男子加入,想必是要放縱淫樂。不過,這是希臘人崇拜的祕儀,「由男人與男人帶來的污穢,比男人與女人帶來的更不潔。」現在,具有美德的羅馬人所討厭的事物,又加上了同性戀這一項。他們會犯下所有可能的罪行:

他們酒酣耳熱,男女在夜裡混雜在一起,年輕與年長的都已完全拋棄節制,展開各種放蕩之舉;眾人以最方便的逸樂,滿足一己的慾望傾向。這些劣行不僅限於男女雜交;作假證、造假封印與偽證、假資訊,都來自同樣的源頭,正如家族中毒與謀殺,甚至找不到屍體埋葬。

聽起來很有意思,但是元老院完全不欣賞。祕儀甚至引發元老想像出來的道德恐慌。祕儀可能是小小的祕密宗教,參加者與不道德的行為被誇大到難以相信。不過鎮壓手法卻是真實、嚴肅又殘酷。

舉報祕儀成員可獲得獎賞,最後共有七千人遭到逮捕;這些人逃的逃、自殺的自殺,大部分被處決。羅馬人真的不喜歡酒醉。

後來,羅馬人成立帝國,一切改觀。


帝國 

  羅馬帝國基本上是一套系統,讓世上所有的財富流入一座城市,造就堪稱史上最富有的都市。財富讓人腐敗,龐大的財富帶來龐大的樂趣,後果就是所有小學生都學過的:墮落。羅馬人對葡萄酒的喜好開始勝過水,甚至讓女性同胞嚐一些。之後,他們讀希臘的書,發現其實還不錯。於是他們認為,應該試試同性戀,結果風靡一時。等到一世紀中期,西元前一八六年時兇巴巴的元老們早就進墳墓了。

那麼,要如何享樂?羅馬的財富碰到了問題:雖然錢多多,卻掌握在社會最頂端,而且很慢才流下來。如果你想要一點財富、一點酒,你得幫自己找個贊助者,仰賴他們過活。聽起來很像寄生,某方面也確實如此,只不過都是公開的。有富裕的贊助者,也有諂媚的依附者。人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。只要你準備好出賣自己的尊嚴,就能吃好料、喝好酒。這個系統的中心元素就是饗宴(convivium)。

並不是人人都喜歡這個系統。羅馬詩人尤維納利斯(Juvenal)曾問:「難道一頓晚餐,就值得讓你飽受這般屈辱?你的飢餓有這麼迫切,致使你得付出更大的尊嚴,在你所處的地方顫抖,吃下骯髒的狗糧碎屑?」

多數人會說,是。

首先,你得先找到邀請函。這還不算太難。羅馬有錢人每天晚上都會舉辦晚宴,廚房與餐廳隨時都在備妥的狀態。你不一定要認識有錢人。雖然每個贊助者都有固定的一群食客,但還是會沒來由地邀請別人。你可能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。只要你能出現,準備好拍馬屁,就可能在街上獲得邀請。

羅馬人黎明即起,一天很早就開始。理想狀況下,你會在下午獲得邀請,這是一般人去公共澡堂的時間。如果沒有受邀,公共澡堂是個臨時獲得邀請的好地方。你只要到處徘徊,看起來很好相處,最好英俊瀟灑,設法和看似重要的人搭話。一旦你確知可以酒足飯飽,那麼公共浴場就可以讓你好好準備。

在饗宴之前,羅馬人會坐在蒸氣室,多失去水分一點,這樣才能喝多一點。聽起來很怪,但這就像我們會做點運動,好增加食慾一樣。根據老普林尼的說法,有些羅馬人根本等不到去饗宴。

有些人根本等不及坐在宴飲的長椅座位上。不,他們連上衣都來不及穿,還赤裸裸地喘氣,一離開澡堂,就抓起裝滿酒的大酒杯,炫耀自己的能力狂喝起來,喝個精光,害自己馬上嘔吐。他們會重複個兩、三次,目的好像只是要浪費酒,好像這烈酒不能沒經過人體就被倒掉。

嘔吐可不稀奇,據傳羅馬人在每次喝酒之間,還會到特殊的「嘔吐室」去吐。這不是真的,但他們確實在宴飲之前先嘔吐,即使沒有特殊的空間讓他們吐。

對現代的飲酒者來說,前往羅馬宴飲可能很不愉快、不舒適。希臘會飲的參加者彼此是平等的。雖然有主持人,但只是掛名的領導者,最後希臘人還是喝同一壺酒,而且聚集一堂的都是男人(只限男人);羅馬饗宴不是為了歡樂,而是為了炫耀,宣示誰的地位最高,誰又在最底層。來這裡不是為了找樂趣,而是得知自己的地位,討上面的人歡心,並鄙視底下的人。

這是透過座位安排、奴隸、酒的質與量、食物、酒器與酒拋棄到何處來達成。接下來依序說明。

座位安排



  餐廳裡有張大大的餐桌。其中一邊是空的,要讓源源不絕的奴隸端上裝得滿滿的盤子,以及收走空盤。另外三邊都有一張長椅,每張長椅上坐臥三個人——羅馬人喜歡躺著喝酒。如果從奴隸的角度來看,左邊的長椅是主人及其家族使用,主人本人離你最遠。中間的躺椅是給重要賓客,最重要的客人在左邊,和主人坐在同一個角落。最好的食物與最好的酒,都是要保留給桌子的這個角落。

右邊的長椅是給地位較低的客人,最不受重視的賓客靠你最近。這個桌子角落和主人及其朋友呈現斜對角,可能擺著次等酒與食物,給明顯比較次等的賓客。

如果你坐在這裡,你顯然不那麼受歡迎,當然也不會獲得重視。主人是在告訴你,他才懶得鳥你。但你還是得道謝。這就是饗宴的重點。有些故事就提過,部分賓客受邀的原因是要他們坐在最低下的位置,受到冷落,當作公開羞辱。

整間房子爬滿爬行的奴隸。他們得用爬的,不然會挨鞭子。主人會在賓客前面鞭打奴隸,展現權力。最長、最清楚的宴飲描述,是來自佩特羅尼烏(Petronius)的《愛情神話》(Satyricon)。在這作品中,財大氣粗的主人崔瑪奇歐(Trimalchio)[3]就不停威脅奴隸,示意要鞭打他們。他半是玩笑,半是認真。饗宴尚未開始時,有個奴隸就因為小小的疏忽,哭著懇求他手下留情。這奴隸很感恩,承諾會給他們最好的酒;說來奇怪,奴隸也有些權力。貴的奴隸可能還看不起可憐的賓客。

羅馬人和奴隸的關係,在我們看來實在是怪異得難以置信。有仗勢欺人、有討價還價,也有愛——或至少是性,而性往往有意無意會演變成愛。許多奴隸得到自由,因為有智慧的人比較適合當事業夥伴,而不是財產。所以我說奇怪。不過在當時的世界裡,大家都接受奴隸的概念,只要自己站對邊即可(基督教徒例外,他們是真的很詭異)。

但是在饗宴中,每個人都會有專屬於自己的奴隸,這個人只幫你的斟酒,不服侍別人。因此問題是,今晚分配給你的奴隸如何?羅馬人是依照外貌幫奴隸分級,最美的(或許是個中東男孩)會服侍主人。隨著賓客的重要程度遞減,奴隸的美貌程度也遞減,不重要的賓客分配到醜奴隸。如果你是在第三張長椅上的第三名客人,尤維納利斯告訴我們,你的酒「會由蓋圖里(Gaetulian)馬夫交給你,或由非洲黑人瘦骨嶙峋的手端給你——你可不希望在半夜行經多山的拉丁大道紀念碑時碰到他們。」

酒的品質

  羅馬人是愛酒愛到惹人厭的民族。他們會為了精準說明酒的產地,滔滔不絕個老半天:哪一處山坡、哪一種葡萄,而最重要的是年份。羅馬人最重視的莫過於酒的年份,最好的酒已有百年。有沒有人測試過並不重要,或者那種葡萄是否越陳越香也不重要。羅馬饗宴講究的不是樂趣,而是炫耀。陳年佳釀會印上當時掌權的執政官名字(每年都會改變),但老酒的封印多半是假造的。最後,羅馬人會把酒與熱水混合,熱水來自餐廳角落類似茶炊的裝置。因此,要分辨好酒的成熟滋味格外困難。

但這不重要,這裡講究的是階級。如果你是第三張椅子的第三位賓客,你根本連喝一小口主人牛飲的飲料都別奢望。你只能用聽的。你得聽關於他的酒的年份與產地等長篇大論,但你只喝得到二流的便宜酒。這不需要任何掩飾,也絲毫不尷尬。你還得點頭,表示懂得鑑賞。

酒杯

  主人可能用金杯甚至玻璃杯喝酒。近來羅馬的玻璃產業大有進展,沒有人確定其價值是否超越貴重金屬。無論你拿哪一種,主人總是拿最高級的,你拿最低等的。他拿金杯,而你呢,尤維納利斯說「絕不會把黃金杯交給你,就算有,也會有個人在杯子上盯著你,算上頭的寶石,並留意你尖銳的指甲。」不過你更有可能拿到的,是「有裂痕和四個開口的杯子。」

但別忽略杯子的重點:容易擲出的程度。羅馬饗宴會延續到深夜,當時羅馬人尚未完全失去軍人的心態。他們喝醉會生氣,生氣時就會把酒杯扔向他們不喜歡的人。西塞羅[4]的兒子把高腳杯扔向阿格里帕(Agrippa,為了複雜的榮譽)。崔瑪奇歐的妻子把杯子扔向老公(他當時和奴隸男孩親吻)。

最後一點就是理論家在看待羅馬饗宴時,發現比希臘會飲略勝一籌的特色:女人可以參與。這可是平等的重大時刻。塞內卡[5]就指出,婦女「留到深夜,喝一樣多酒;她靠著扭打與愛撫來挑戰男人;她們也同樣在胃不舒服時嘔吐,把所有酒又吐出來;她們在咬冰塊時不讓鬚眉,可舒緩灼熱的消化道。」羅馬饗宴結束時似乎和開始時一樣,都是嘔吐,有始有終。

其實羅馬饗宴乏善可陳。這饗宴粗俗、小氣,展現富人的權勢,以及窮人的寄生。幾乎每一名羅馬作家都瞧不起饗宴,以至於很難明白為什麼總有人參加。

讚頌羅馬宴飲的主要作品只有一篇。那是詩人賀拉斯(Horace)之作,而且他是主人。不過,雖然我只是要得到正反兩面的論點,才不致顯得偏頗,但賀拉斯的飲酒宴聽起來確實還可以,即使他一開始寫道,他只端上小份的素食餐點。他繼續談自己端上的是什麼樣的酒(所有羅馬人都談),但他還讓這饗宴聽起來很宜人。他的邀請函內容中,寫出了羅馬人對於酒醉少有的讚賞:

酒醉能產生奇蹟,
打開祕密、充滿希望。
讓群眾勇敢,
沖走焦慮。
流動的酒讓詩靈動,
解放窮困卑下之人。

賀拉斯保證,餐巾是乾淨的。他也提到,隔天是公共假日,大家可以睡飽。饗宴會在午夜後結束,賓客會走在羅馬沒有路街的街道上回家。隔天早上,羅馬飲酒的最後階段會迎接他們——和我們一樣會宿醉。老普林尼給出了一段很好的描述:


酒鬼從未見過東昇旭日,他的飲酒人生使一切短暫。酒也有了黯淡的色彩,垂下的眼瞼、發疼的眼、顫抖的手,無法穩穩拿著斟滿的酒杯,在難以休息的夜裡,復仇女神鼓動的睡眠是種適當的懲罰,還有酩酊大醉的大獎賞,亦即夢見獸慾與禁忌之喜。隔天的呼吸有酒桶的臭味,幾乎事事遺忘,記憶力完全消除。這就是他們所稱的「把握這一刻」;其他人失去過往的日子時,飲酒者已失去未來的時光。


[1] Romulus,約西元前771—前717年,羅馬神話的羅馬市奠基人。 [2] Livy,蒂托・李維(Titus Livius),約西元前64年-西元17年。 [3] 費茲傑羅(F. Scott Fitzgerald)《大亨小傳》(The Great Gatsby)原本的暫定書名是《西艾格的崔瑪奇歐》(Trimal- chio in West Egg)。 [4] Cicero,西元前106年-前43年,羅馬哲學家、政治家、作家與雄辯家。 [5] Seneca,約前4年-65年,知名哲學家、政治人物與作家。



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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